集体/个人比赛竞赛规程
参赛办法
- 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会员协会及相关社团组织均可组派多支代表队参加 比赛(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参赛须经会员协会报名),每队限报10人,其中 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人。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领队可兼教练,领队和 教练亦可兼队员。
- 比赛设集体赛和个人赛。集体赛不分性别和年龄,上场运动员不得少于 4人,不得多于8人,每队可报多项。个人赛按性别、年龄分组:A.39岁(含) 以下/B.40~64岁/C.65岁(含)以上(年龄组区分以2025年6月30日为准), 每人可报多项。报名截止后,如果某功法项目集体赛报名参赛少于2支队伍, 个人赛报名参赛少于3人,组委会将发布取消该小项通知,同时允许相关参赛者变更报名一次。
竞赛办法
- 评判采用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指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修订版)。
- 集体比赛项目参赛队伍场上成“品”字或“一”字型排列,每支参赛队在4 人以上的队形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
- 个人比赛项目队型排列为:“一”字形或两排错位站立。
- 比赛项目(集体赛和个人赛)均采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推广的缩编版普及功法。比赛使用缩编版无口令词的伴奏音乐。(比赛伴奏音乐和带口令词的练习音乐均可从国际气联官方网站下载)。
录取名次和奖励
- 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其中按照排名,一等奖录取 单项参赛队(人)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人)的30%,三等奖录取 单项参赛队(人)的5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
- 个人赛增设全能奖。按性别、年龄分组,对于老功法(1568)和新功法 (1568以外)都各报名两项以上(含)的人员,将设置个人全能奖,奖励各性 别、年龄组的前三名,颁发冠亚季军奖。从选手参加的所有老功法和新功法中, 各选择其中最好的两项功法成绩、总共四项功法成绩计算总和;同时,如选手 参加多于四项功法的比赛,未计入成绩的每一项功法按获得个人赛的名次可获 得相依加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可获得0.5、0.3和0.2的加分),累计总成 绩作为最终评奖成绩。
- 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各奖项颁发奖牌和证书;个人全能赛颁发奖杯和证书。
裁判和仲裁人员
本次大会仲裁委员和裁判长以上主要裁判由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指派,其 他上场裁判人员从本次国际裁判员培训班中择优选用,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 选派。
其他事项
- 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集体赛队员服装款式和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上场队员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
- 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请参加2025年7月24日19:30举办的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